【民间借贷新规下出借人的三大纪律】
2020-08-24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经明门律师梳理,《规定》最重要变化有三项,相应的,对出借人而言,亦应有三大纪律。
       纪律一:重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措施
     《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对于出借人而言,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已经确定,即最大收益率已经封顶,故在出借款项时,需要更多地关注出借风险,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措施,降低坏账风险。
       纪律二:只能出借给特定人,且应严格限制数量,避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放贷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职业放贷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
     《规定》新增加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为应当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意味着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为法律所保护,出借人将无利可图,甚至面临亏损的风险。
       总之,出借人只能出借给特定对象,比如自己的亲戚朋友等,不能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尤其是要注意借款人的数量须严格限定,避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纪律三:不得高利转贷
     《规定》对原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即删除了“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限制,对高利转贷的限制更加严格。这就是说,出借人是不能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后转贷,否则将面临着承担了民间借贷的高风险,却没有相应的收益,甚至还要亏掉银行利息。
【民间借贷新规下出借人的三大纪律】
作者: mmlawfirm 日期: 2020-08-24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经明门律师梳理,《规定》最重要变化有三项,相应的,对出借人而言,亦应有三大纪律。
       纪律一:重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措施
     《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对于出借人而言,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已经确定,即最大收益率已经封顶,故在出借款项时,需要更多地关注出借风险,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措施,降低坏账风险。
       纪律二:只能出借给特定人,且应严格限制数量,避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放贷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职业放贷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
     《规定》新增加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为应当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意味着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为法律所保护,出借人将无利可图,甚至面临亏损的风险。
       总之,出借人只能出借给特定对象,比如自己的亲戚朋友等,不能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尤其是要注意借款人的数量须严格限定,避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纪律三:不得高利转贷
     《规定》对原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即删除了“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限制,对高利转贷的限制更加严格。这就是说,出借人是不能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后转贷,否则将面临着承担了民间借贷的高风险,却没有相应的收益,甚至还要亏掉银行利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
86 756 33391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