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凭什么?】
2020-09-18
        离婚是婚姻法赋予的婚姻自由的体现,但一些人想离婚却吃不准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一些特殊的主体,《民法典》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例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又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近年来,因家暴起诉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一些案件甚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除了这些列举的家暴外,法律不可能将所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一一列举,于是便有了兜底规定即上述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见,准予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至于何为感情破裂,法院将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评判。
【法院判决离婚,凭什么?】
作者: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20-09-18
        离婚是婚姻法赋予的婚姻自由的体现,但一些人想离婚却吃不准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一些特殊的主体,《民法典》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例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又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近年来,因家暴起诉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一些案件甚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除了这些列举的家暴外,法律不可能将所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一一列举,于是便有了兜底规定即上述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见,准予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至于何为感情破裂,法院将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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