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寄递公文?】
2021-02-05
公文即公务文书,国家公文又称国家机关公文或党政机关公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制作主体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容方面,仅限国家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的书面材料;形式方面,一般具有特定的文体与格式,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加盖国家机关公章。
关于国家公文(含复印件)的邮寄,虽然寄件人不限于国家机关公文的制作主体,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寄件人。但对于邮寄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有法定要求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72条规定:“除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20万元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国家对于邮政企业的工作人员及交通工具还有特殊的保护。《邮政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船和邮政工作人员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需要通过禁行路线或者禁止停车段停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准通行、停车。邮政快递的这一优先特权更有效的确保了邮件的及时送达。
根据《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国家公文的邮寄应注意如下要点:
1.必须采取邮政送达,不可交由其他物流公司。根据邮件的重要性可以通过邮政普通挂号、邮政双挂号、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方式邮寄送达国家公文、法律文书。
2.全面、准确填写送达地址、邮政编码及其他信息。
3.注意查询邮件流转信息,特别是签收情况。
党政机关公文制作主体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容方面,仅限国家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的书面材料;形式方面,一般具有特定的文体与格式,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加盖国家机关公章。
关于国家公文(含复印件)的邮寄,虽然寄件人不限于国家机关公文的制作主体,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寄件人。但对于邮寄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有法定要求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72条规定:“除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20万元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国家对于邮政企业的工作人员及交通工具还有特殊的保护。《邮政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船和邮政工作人员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需要通过禁行路线或者禁止停车段停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准通行、停车。邮政快递的这一优先特权更有效的确保了邮件的及时送达。
根据《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国家公文的邮寄应注意如下要点:
1.必须采取邮政送达,不可交由其他物流公司。根据邮件的重要性可以通过邮政普通挂号、邮政双挂号、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方式邮寄送达国家公文、法律文书。
2.全面、准确填写送达地址、邮政编码及其他信息。
3.注意查询邮件流转信息,特别是签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