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协议能否适用于第三人】
2021-03-08
除诉讼之外,商事仲裁是解决民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另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是提起仲裁程序的前提条件。仲裁协议既包括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包括在纠纷发生后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书。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仅在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对于仲裁协议之外的案外人或第三人,能否适用仲裁协议提起或参加仲裁程序呢?
一、依法继受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第三人,能否参加仲裁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死亡,或者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形下,虽然继受方不是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但基于其已依法继受原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仲裁协议另有约定或债权债务受让人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情形外,仲裁协议对继受方有效,即该第三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起或参加仲裁。
二、与仲裁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否参加仲裁程序?
在一些经济纠纷中,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有时还涉及案外人的权利义务。例如案外人对仲裁标的具有独立请求权、案外人应当与仲裁一方当事人承担连责任等。当仲裁协议当事人启动仲裁程序后,该案外人能否申请加入仲裁?仲裁一方能否申请追加该案外人为仲裁案的第三人?对此我国现行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国内个别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将案外人分为同一仲裁协议下的案外人和无仲裁协议的案外人(指案外人不是仲裁协议的主体),实无必要,因为本质上而言,如果仲裁当事人与案外人达成书面同意,实际上属于案外人加入原仲裁协议或达成新的仲裁协议,该仲裁协议自然适用于新加入的案外人。相反,如果无法达成书面同意,案外人就无法加入仲裁程序,如主张权益,只能另寻诉讼途径解决。
应该说,我国《仲裁法》并没有设定第三人制度,且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就不应受理,根本不存在第三人的问题。相反,如果有仲裁协议,案外人可以单独提起仲裁,或者被追加为被申请人。由此可见,仲裁第三人制度似无必要。当然考虑到第三人加入仲裁对提高解决争议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具有积极意义,有人主张在《仲裁法》引入诉讼程序的第三人制度。但反对者则认为这样将混淆仲裁与诉讼的界限,导致程序更加繁冗及成本的相应增加。
明门律师特别提示,在《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仲裁案件涉及第三人的问题,切记要仔细研读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仅在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对于仲裁协议之外的案外人或第三人,能否适用仲裁协议提起或参加仲裁程序呢?
一、依法继受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第三人,能否参加仲裁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死亡,或者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形下,虽然继受方不是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但基于其已依法继受原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仲裁协议另有约定或债权债务受让人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情形外,仲裁协议对继受方有效,即该第三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起或参加仲裁。
二、与仲裁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否参加仲裁程序?
在一些经济纠纷中,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有时还涉及案外人的权利义务。例如案外人对仲裁标的具有独立请求权、案外人应当与仲裁一方当事人承担连责任等。当仲裁协议当事人启动仲裁程序后,该案外人能否申请加入仲裁?仲裁一方能否申请追加该案外人为仲裁案的第三人?对此我国现行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国内个别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将案外人分为同一仲裁协议下的案外人和无仲裁协议的案外人(指案外人不是仲裁协议的主体),实无必要,因为本质上而言,如果仲裁当事人与案外人达成书面同意,实际上属于案外人加入原仲裁协议或达成新的仲裁协议,该仲裁协议自然适用于新加入的案外人。相反,如果无法达成书面同意,案外人就无法加入仲裁程序,如主张权益,只能另寻诉讼途径解决。
应该说,我国《仲裁法》并没有设定第三人制度,且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就不应受理,根本不存在第三人的问题。相反,如果有仲裁协议,案外人可以单独提起仲裁,或者被追加为被申请人。由此可见,仲裁第三人制度似无必要。当然考虑到第三人加入仲裁对提高解决争议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具有积极意义,有人主张在《仲裁法》引入诉讼程序的第三人制度。但反对者则认为这样将混淆仲裁与诉讼的界限,导致程序更加繁冗及成本的相应增加。
明门律师特别提示,在《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仲裁案件涉及第三人的问题,切记要仔细研读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