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职务技术成果,如何保护?】
2021-03-24
       知识产权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中职务技术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也是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发地带。《民法典》为此设置了专条即第847条,该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一般而言,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属归单位所有。《专利法》第6条也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020年新修的《专利法》,强调了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鼓励专利的商业化运作。
       企业如何保护职务技术成果,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关于《民法典》第847条“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合同法》第326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补充规定,具体包括:(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847条“物质技术条件”,应当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指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的情形。某些情况下,职工前后分别在不同单位任职,最后形成职务发明。例如,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此时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二、签订协议。企业与技术岗人员签订协议,明确职务任务内容,约定技术成果的权利属于企业。同时约定员工需要予以保密,并配合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企业,并将权利登记在企业名下。必要时,企业还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杜绝员工离职后到与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单位工作,并规定员工不得泄露企业的保密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的职务技术成果,如何保护?】
作者: mmlawfirm 日期: 2021-03-24
       知识产权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中职务技术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也是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发地带。《民法典》为此设置了专条即第847条,该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一般而言,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属归单位所有。《专利法》第6条也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020年新修的《专利法》,强调了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鼓励专利的商业化运作。
       企业如何保护职务技术成果,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关于《民法典》第847条“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合同法》第326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补充规定,具体包括:(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847条“物质技术条件”,应当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指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的情形。某些情况下,职工前后分别在不同单位任职,最后形成职务发明。例如,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此时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二、签订协议。企业与技术岗人员签订协议,明确职务任务内容,约定技术成果的权利属于企业。同时约定员工需要予以保密,并配合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企业,并将权利登记在企业名下。必要时,企业还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杜绝员工离职后到与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单位工作,并规定员工不得泄露企业的保密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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