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能当然继承吗?】

我国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社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有关宅基地的政策必定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今年两会后,自然资源部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商共同研究后,于9月9日作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对此消息,舆论认为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已将户籍迁往城市的农民女子能够继续享有其父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极大地鼓励农民工非农就业以及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那么,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当然依据该答复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吗?答案是否定的。

2020-11-20

【教培机构说“概不退费”,能有效吗?】

时下,各式各样的教育培训琳琅满目。母亲有早教培训,学童有语、数、英培训,各种兴趣培训。职场更不例外,各种考试都离不开培训:公务员考试、司法资格考试、注会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育培训机构呈井喷式增长,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网络平台教育培训得以迅猛发展,已成燎然之式。要培训当然少不了签订培训合同,其中就不乏有“概不退费”的格式条款或者退费限制条件,让吃瓜群众忿忿不平。

2020-11-19

【会计凭证,股东能查阅吗?】

知情权是股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东行使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对于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股东而言,保障其知情权就显得尤为关键。为此,《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做出了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020-11-18

【“碰瓷”的,这回该碰壁了】

不知从何时起,”碰瓷”从行为变成了现象,乃至成为社会公害,非治不可了。好在“两高一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终于发力,于2020年10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2020-11-17

【同股不同权,深圳破冰】

2020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开始施行。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通过特区立法权变通了公司法,允许在深圳注册的科技企业实施“同股不同权”,被视为破冰之举。

2020-11-16

【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效力几何?】

年初,李国庆“抢公章”的大戏闹得沸沸扬扬。表面上李国庆是为了控制作为实物的印章,实质上其是想达到取得当当网公司控制权的效果。单位印章是每一个公司合法设立的象征,在单位存续过程中,印章是单位意志与行为表达的具象化,起着对外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诉讼中,常有当事人提供其他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作为证据,甚至有的当事人认为单位加盖其印章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比其他证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那么,仅加盖单位印章的证明材料足以在诉讼中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吗?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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