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转让股权等于股权赠与吗?】
在现实生活中,基于某些特殊原因或情况(例如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等),有的公司股东会将所持有全部或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他人。在此情形下,双方通常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一般认为,0元转让就是转让方将股权无偿转让给受让方,这与股权赠与是一回事。然而,尽管在股权无偿转让与股权赠与中,受让方均无需支付价款,但从法律上分析,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不要误解“重大误解”】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从自己做事的意图出发作出判断,因而时常会对身边的事物产生一些或大或小的误解。我国法律上只有“重大误解”的概念,但何谓“重大”并无说明。甚至对于“重大误解”本身也没有解释。但可以肯定的是,重大误解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不具有可分性,一般是指合同关系中的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因而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损失,乃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企业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企业询证函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为了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而寄送往来单位的一种核对函件,它往往由企业的财务部门或专业审计机构向交易对手发出的。《企业询证函》常载明欠款金额、交易合同等事项,因此能够成为交易对手主张中断诉讼时效的有力凭证。那么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企业询证函》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呢?
【香蕉皮的颜色是如何决定侵权责任的呢?】
安全保障义务源于德国法上的一般社会安全注意义务理论,是基于诚信原则从判例中发展出来的一般规则,它要求创设或者持续特定危险源者,为保护他人免受损害,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我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当有人在商场门口,踩上了一个香蕉皮(香蕉皮不是商场扔的),滑倒了,这时商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国外法律的立场是,如果原告在滑倒时这个香蕉皮的颜色是新鲜的,那么原告恐怕要败诉;但是,如果香蕉皮已经发黑了,原告就可以胜诉。这就是国外著名的香蕉皮理论,其理论基础是合理注意义务。
【中介吃差价吃出惩罚性赔偿?】
近日,一则“4150万元买房疑被中介赚250万元差价”的新闻登上热搜。此前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在一宗居间合同纠纷案就支持了买方所提出的3倍佣金的惩罚性赔偿,严惩中介吃差价的行为。该案中,周某将其名下的某房产委托世华地产公司对外出售,经世华公司的封某等人的居间服务,周某与买方李某在世华地产公司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向李某出售其名下该房产,约定周某实收人民币300万元。而李某却实际支出306万(包含佣金、税费等)。怀疑封某、田某在居间服务过程中隐瞒真实房屋价格信息,赚取了房屋差价款,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差价及利息、佣金及支付佣金3倍的惩罚性赔偿款等。
【裸奔为何不可?】
最近,不管玩不玩游戏的人,大概都听说过EDG这个字母组合了。它是一家电竞俱乐部,近期代表中国队参加了《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获得了总冠军。因为这场胜利来之不易,为了表达激烈的情绪,网络上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庆祝方式,有致力公益事业捐款、立下背单词目标的正能量派,也有女装游街、当众倒立洗头的清奇画风派,更有选择了裸奔的开放派,结果,裸奔当然被抓了。为何庆祝EDG夺冠不能用裸奔呢?
